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学院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-3日,共3天。5月4日(周二)起,开始执行夏季作息时间,即党政机关上午上班时间为8:00—11:40,下午上班时间为14:00—17:30,教师具体上课时间以教务处要求为准。节日期间,各单位应认真做好防火、防盗和安全保卫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