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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岗位职责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5-05-26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,全面负责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,着力做好以下工作:

一、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各项决定、决议。

二、认真落实国家、省、厅、校各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,组织制定学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,保障学院正常执行学校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,全面推进学院的各项工作。

三、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,组织制定学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工作,提出具体改进措施。

四、组建学院教学委员会、学术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委员会,发挥好各委员会的工作职能,创造条件支持各委员会有效开展工作。

五、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,组织建立学院的工作保障机制和质量监控体系,开展学院的教学与科研团队建设工作。

六、负责组织安排学院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,根据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,结合学院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,组织制定学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,做好教师的培养、聘用、管理和考核工作,做好课程带头人、骨干教师等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、培养和管理工作。

七、坚持学院集体领导、党政分工合作、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,支持工会依据章程开展工作,实施有效的民主管理和监督,做好院务公开工作。

八、负责组织建立和完善学院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办法,本着勤俭办学的工作原则,提高学院各项经费的使用效率。

九、负责组织拟定学院教学设备、行政办公设备和图书资料等申购计划,配合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学院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。

十、完成好学院行政范围内的其他工作,以及学校党政下达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。